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兰州工作服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这里没有要求工作服列入福利费,可以计入劳保费用扣除。对不属于劳保用品范围的服饰费用,如一些服务性行业的职业装,也可以直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但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合理性、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服饰费用,如同企业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工作装备、工具、办公用品)一样不必扣缴个人所得税一、福利费与劳保费的区别:
1、劳保费是生产经营必备的保护用品,福利费是普遍性的生活用品;
2、劳保费必须是实物,福利费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发放现金;
3、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劳保费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作为福利费时不得抵扣增值税,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4、劳保费都可以100%据实列支,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福利费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保费支出的范围:
1、因工作需要;
2、为其雇员配备或提供;
3、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